版权客体,也称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,是指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。这些作品必须是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,并且具备独创性,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,并且可以被复制。具体来说,版权客体包括以下几类:文字作品:包括小说、诗歌、散文、剧本、教科书、参考书、文章、报告等以文字形式表达的作品。口述作品:
蛇年春日,繁花似锦,春光如诗。摄影人在温暖的季节里迎来创作的黄金时刻。上游新闻“春色”主题摄影作品展,诚邀摄影师们用镜头定格春暖花开的美丽景色,用光影记录这个季节独有的诗意与美好。《城上天幕》组照一 上游拍客 刘方华 摄于重庆市南滨路《城上天幕》组照二 上游拍客 刘方华 摄于重庆市南滨路《城上天幕》